临街违建商业用房,在城管部门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后仍不自行拆除。6月14日,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长乐西路街办,对位于华清路225号的一处砖混结构两层临街商业用房进行强制拆除。
依据《西安市新城区“四改两拆”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,经规划部门认定,位于华清路225号的这处砖混结构两层临街商业用房属于违建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后,该处违法建设仍未能在规定期限自行拆除。
6月14日上午, 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,细化分工、各司其职,拆除现场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、文明执法, 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5000平方米。
截至目前,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已拆除21万平方米违法建筑,下一步,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力度,发现一处查处一处,决不手软。
西安晚报记者 王海鹏